尊敬的患者: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 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06 号)文件精神,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湛医保函〔2024〕458 号)文,2024年12月26日起,我院将按规定执行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价格调整
按照省医保局治理目标要求,将现行项目“免疫三氧血回输 治疗”和“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规范整合为“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原项目同步废止,同时按此项目在我市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政府指导价执行价格(见附件 )。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物价部电话:2386572、2387672。联系人:梁老师、杨老师。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