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我院于7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关于将公立医院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通知》(湛人社〔2017〕199号)规定,挂号费项目并入门诊诊查费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核实参保身份,实行即时结算。门诊诊查费具体调整价格及医保报销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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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查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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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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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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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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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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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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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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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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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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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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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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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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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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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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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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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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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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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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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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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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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市民就医,合理实行综合改革涉及调整的过渡,我院实行惠民政策,7月1日-31日,没有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核实参保身份的,我院也只收取个人自付费用。从8月1号开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我院就诊时必须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核实参保身份,才能享受门诊诊查费医保报销。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