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及患者: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多发性骨髓瘤微小残留病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0 号)及湛江市医疗保障局《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多发性骨髓瘤微小残留病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湛医保函〔2025〕324 号)文件精神,自 2025 年10 月 31 日起,我院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执行 “多发性骨髓瘤微小残留病检测” 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的新价格标准。具体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您可详见附件:
1-1.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湛江市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一、新增项目相关说明
“多发性骨髓瘤微小残留病检测”等 16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1-1),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在我院试行,试行期限为两年。根据湛医保函〔2024〕307 号文相关政策规定,试行期间我院可对新增项目自主制定价格,目前该批新增项目价格暂未确定。后续我院将严格遵循成本补偿、合理盈利、群众可承受的原则完成价格制定工作,待价格确定后将第一时间履行价格备案程序,确保价格科学、合规,备案流程完整可追溯,相关定价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公示,保障患者知情权。
二、修订项目相关说明
“血清各种胆汁酸测定-质谱法”等 7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2),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正式执行,我院会对照修订内容,准确匹配项目服务范围与收费标准,不擅自调整价格或变更服务内容。
若您在查看附件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对新价格政策有其他咨询需求,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医保物价管理部
联系电话:2369306、2386572
联系人:杨老师、梁老师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院将持续优化服务,为您提供更优质、更规范的医疗服务。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