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55 号)(见附件 1)文件精神,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湛医保函〔2024〕399 号),2024年11月18日起,我院将按规定执行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价格调整
(一)调整我院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糖化血红蛋白测定、B 型钠尿肽 测定、B 型钠尿肽前体测定等 4 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其子项目的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对湛医保函〔2024〕306 号文的《湛江市公立医疗机 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2024 年 9 月版)》进行勘误, 整理湛医保〔2024〕67 号文要求废止和修订的项目, 以上勘误和整理项目的实施时间分别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经整合,形成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024 年 11 月版)、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2024 年 11 月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湛医保〔2024〕67 号规定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物价部电话:2386572、2387672。联系人:梁老师、杨老师。
附件:1.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2024 年 11 月版)
2.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2024 年 11 月版)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