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更多便利、个性化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 号)文及《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医保函〔2023〕440 号)文的有关规定,我院经成本测算,合理制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现将新制定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特需服务项目在现行目录项目收费编码后加“T”字母予以区分。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并拟于2024年6月28日执行此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以上医疗服务项目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如您对以上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有疑问,请致电物价部电话:2386572、2387672。联系人:梁老师、杨老师。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6月20日